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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对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复核建议的公示

来源:广东省商务厅      发布时间:2025-07-25 16:54:18 

  根据商务部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省商务厅组织对广州北京路步行街(商圈)、广州天河路商圈、深圳福田中心商圈对照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复核评价指标逐条开展了自评,并将于近期将复核建议报商务部核定。经步行街(商圈)自评和省、市商务部门复核,我厅拟提出以下复核建议:

  1.广州北京路步行街(商圈):优秀等次

  2.广州天河路商圈:优秀等次

  3.深圳福田中心商圈:优秀等次

  现对复核建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3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20-38819925

  邮  箱:shichangshu@gd.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821室



  广东省商务厅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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