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财政局实施“八制”管理确保现代农业项目建设质量
岚皋县财政局在实施财政支持现代农业设施蔬菜产业发展项目中,严格按要求实施项目,不断完善项目管理方法,始终坚持“八制”管理,确保了财政支持现代农业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一是公告公示制,对上级下达的现代农业项目建设名称、建设内容、专项资金支持环节等相关内容在项目村进行公告。对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和资金支出情况在项目村进行公示;二是项目法人负责制,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管理由项目法人对工程负总责;三是项目招投标制,严格招投标程序,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公开招标事项、公告开标评标结果,确保了项目发包公开、公正、公平。四是项目合同管理制, 中标单位与项目法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建设内容、金额、工程质量等相关内容,进行合同管理;五是项目建设监理制,对项目的建设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实行专业化监督;六是国库集中支付制,资金拨付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审定拨付金额,资金由国库直接拨到中标单位账户;七是财务审计制,项目完工后,实施单位将工程决算和相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实施单位接到审计报告后,申请相关部门按要求进行项目验收;八是资金使用报账制,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实行了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县级财政报账制。报账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供报账申请单、报账资料、支出发票及相关附件,资料和发票按报账制要求,经相关部门审签后,在财政局报账。
“八制”管理制度不仅规范了项目管理程序,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作者:张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