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监〔2017〕40号)精神,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财政重点检查的单位名单及检查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1)安康市农业局
(2)安康市民政局
(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4)安康市房产管理局
(5)安康市公路管理处
(6)安康市政设施管理处
(7)安康市日报社
(8)安康市中心血站
(9) 安康市中心城区防洪保安工程建设委员会指挥部办公室
(10)陕西省安康市军事供应站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规章实施检查。检查重点为:
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设置以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报表(报告)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新会计准则、相关行业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规定,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及财政资金存量情况。
3、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有无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挥霍浪费、效益低下等现象。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使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是否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
6、是否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
7、“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是否得到巩固,是否建立“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
8、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的情况。
本次检查以各单位2016年度的会计资料为主,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安康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监督二科
联系人: 郭寒 电话:0915-3229493
安康市财政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