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扛起耕地保护党政同责,6月3日,经达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若干措施〉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照省级措施,结合我市已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严格耕地保护六项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和保障措施。一是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各级党委、政府承担本地区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二是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统筹各类空间开发保护需求,合理安排建设项目规模、布局和时序,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三是全面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严禁借流转之名擅自改变耕地用途。四是确保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积极拓宽补充耕地来源和途径,加强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和验收质量,确保补充耕地与占用耕地质量相当并可以长期稳定利用。五是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着力提升园区土地利用效率。六是有效提升耕地质量。统筹实施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加强受污染耕地治理,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七是严肃处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扎实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督察,保持对违法用地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八是构建一体化管控体系。利用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手段,重点监测耕地变化情况,探索建立田长巡田与动态巡查相结合和耕地保护奖惩机制。
同时,《通知》还从主体责任、考核和结果运用、经费保障、政策宣传等方面明确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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