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监管局:守正创新 扎实推进财政金融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辽宁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属地实际和职能定位,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扎实推进财政金融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监测地方中小银行运行情况,助力金融稳健发展
财政部党组十分关切地方中小银行稳健发展状况,辽宁监管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积极推动相关财政政策落地见效。一是加强监督主体横向协同。在辽宁省委金融委员会等部门支持下,辽宁监管局现已成为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成员单位,标志着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属地机构、地方金融管理机构正式建立了信息和数据交流共享机制,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监测地方中小银行财政政策效能。为动态了解相关财政资金使用效果,掌握有关地方中小银行财务情况,充分利用财政部组织开发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系统”,定期分析地方中小银行资产财务数据,研判经营改善等情况,提升监管工作质效。三是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实地深入有关银行,研究银行经营、法人治理结构等是否得到改善。第一时间调研了解个别地方中小银行退市后处置情况、政策措施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切实发挥“探头”“哨兵”和“参谋”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中共中央办公厅 江南平台入口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印发以来,辽宁监管局一刻不停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坚决做到金融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一是实施穿透式监管。每年选取至少1家驻辽中央金融企业,开展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现场监管,根据当前行业的新业态新变化,创新和升级监管方法,从财务向业务穿透,从业务向真实经济行为穿透,从而验证财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确保问题查的深、查的实。二是运用系统性、连续性思维扩大监管成果。对于个性问题,要求企业全面自查;对于共性问题,提请其总行(公司)在本系统内进行全面纠正。通过分析历年发现问题在类别、性质、数量等层面的变化趋势,评估国有金融企业财务制度在属地落实情况。三是压实单位内部监督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定期报告内部监督和外部巡视巡查发现问题情况,报告要覆盖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三个领域,问题整改要遵循“管理漏洞要找准”“整改措施要有效”“内控机制要长效”和“制度执行要落地”四项原则。
三、创新工作机制,深化驻辽中央金融企业财务分析
辽宁监管局创新建立两项制度,切实加强驻辽中央金融企业财务运营情况分析研判。一是为了向财政部研究制定相应的财政金融政策积极建言献策,先后完成几十场季度分析座谈会,对金融企业支持乡村振兴等重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特别是在科技金融、数字金融等重点领域,下大力气深耕研究。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对辽宁宏观经济运行的分析监测,提升政策建议的时效性、针对性,创建了驻辽中央金融企业月度快报监测制度,撰写多期驻辽国有企业动态简报,上报财政部、辽宁省委省政府。三是通过分析辽宁第一、二、三产业用电量,铁路客货运输量等经济先行指标,研究宏观经济运行变化,引导驻辽中央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督促企业聚焦辽宁打造新时代“六地”目标和“八大攻坚”任务,积极服务辽宁地区重点支柱产业、重点企业、新质生产力、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
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夯实监管根基
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持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深化对金融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金融监管队伍。一是提高政治素养。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擦亮“党建引领金融监管,笃力守护国有资产”的支部品牌,将党建向监管工作一线延伸,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强化专业能力。通过开设财政大讲堂、举办青年论坛,邀请外部专家讲解授课,业务骨干分享工作经验,全方位提高干部在财政金融监管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在专项检查核查工作前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通过分享思路、讲解政策等方式,切实提高干部履职能力。三是深化实践锻炼。严格落实结对帮带工作机制,为新入职年轻干部配备引领导师和帮带导师,组织参加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现场监管等重点工作,多当几回“热锅上的蚂蚁”,多接几回“烫手的山芋”,在实战一线中培养淬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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