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民政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通知》(民发〔2024〕6号)文件精神,促进我省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维护残疾孤儿合法权益,省民政厅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现将全文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4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反映意见建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建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建议的,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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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浙江省民政厅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