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09 10:09作者:祝振辉来源:岚皋县人大 |
人大建议从广义上来说就是人大方面提出的建议,具体来说包括人大代表建议、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提出的建议等,在这笔者想说说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建议。常委会提出建议多数时候是融合了人大职权的,比如提出审议意见时,就是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对监督对象提出建议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因此,常委会提出的建议具有一定的严肃性和法律效应,这就要求建议本身有理有据、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出发占“理”。切入点要“有理”,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紧扣当地经济社会大局,找准制约发展的关键症结,依法行使人大职权。剖析时要“在理”,综合运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走访座谈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问题本质原因,结合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必要时以数据为佐证,多维度分析和求证。提出时要“讲理”,常委会建议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推进发展,不是要求“一府一委两院”必须按照人大意愿去执行,应以法律依据为准绳,以群众合理诉求和发展大局为出发点,提出符合实际的可行建议。
重点是“度”。这里的“度”指的是深度和角度,通俗来说就是依法行使人大职权,正确提出人大建议,“有深度”不一味的迁就被监督对象,“有角度”不拔高建议办理难度。符合实际是前提,有的建议过于理想化,天马行空侃侃而谈;有的建议欠缺论证,管中窥豹以偏概全;有的建议敷衍了事,为提建议而建议……这些脱离实际的建议显得格格不入,在“明白人”眼中闹了笑话。契合发展是关键,用扩散的思维思考问题,用发展的眼光提出建议,做到有的放矢,把阶段性目标作为建议内容、把长远打算作为建议线索提出来,既能提高建议的质量,也增加了建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观点鲜明是保证,含糊不清的话少说,人云亦云的话不用说,发出人民期盼的好声音。
落脚在“办”。人大常委会向“一府一委两院”提出建议,其效果主要反映在办理结果上,办理结果直接影响的是人大建议的作用发挥,最终还是要落脚在建议办理工作。办理时,常委会不能“强买强卖”,要求被监督对象必须要这样办、或那样办;但也不能一提了之,被监督对象收到建议时满口应允,落实时石沉大海,这些做法都违背了人大建议的初衷,需要及时纠正。建议办理工作要结合发展实际,能办的立即办,短期办不了的有计划,不能办的有答复,做到所有建议有回应。建议办理工作受阻,人大常委会可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开展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推动人大建议办理答复。
总之,人大建议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应当融合广大群众的意愿,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在推动建议落实过程中采取的刚性监督手段也应具有必要性,从而促进人大建立办理答复工作,助推经济社会和民生事业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