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关于下达 2025 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安全度汛)资金计划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5-07-10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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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下达 2025 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安全度汛)资金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80/2025-0451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水规计发〔2025〕27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7-10 10:15

各有关县(区)水利(农林水)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  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水利厅( 陕水规计发〔202562 号) 文件要求,现将 2025 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安全度汛)资金  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安全度汛)资金 300 万 元。主要用于支持各县(区) 及时开展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工作、 消除防洪安全隐患,提升防御洪涝灾害能力。

二、各有关县( 区)水利局(农林水局)要进一步规范项目 管理,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 〔202313 号)、《安康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救灾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水发〔2023228 号)相关要求, 严格规范资金管理,要抓紧主动对接同级财政部门, 急事急办、 特事特办,在收到文件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分解下达,分 解下达文件同步报市水利局备案。备案后 10 个工作日内在国家 防汛抗旱二期数据汇集平台上完成水毁项目台账的建立,并加快 项目实施及资金支付进度管理,确保明年汛前完成修复任务。

三、各县(市、区)水利部门要严格工作流程,规范操作行 为,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尽早完成修复建设任务,及时 发挥效益。同时,要加强资金绩效监控,组织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逐级报送绩效目标表,确保按期完成绩效目标。市水利局将进一 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县(市、区)水毁修复项目建设情况进 行抽查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执行完成率将作为后续资金安 排的重要依据。

四、资金预算另文下达。


安康市水利局

2025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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