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汽车以旧换新
提交时间 2024-04-28
咨询内容 国家商务部发布报废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河南省的相关细则什么时间能够印发?河南省的以旧换新政策未印发之前,符合国家商务部以旧换新政策条件今年五一期间购车能否享受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优惠。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商务厅
回复时间 2024-05-07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

  您在省政府网上咨询平台关于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有关咨询材料收悉。提出的相关问题,省商务厅答复如下:

  2024年4月24日,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我省高度重视本轮汽车以旧换新工作,4月30日省商务厅联合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等19部门印发《河南省商务厅等19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商运〔2024〕12号),在全省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目前,我省严格按照商务部等7部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补贴范围和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符合补贴条件并有意愿申请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或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等平台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申报材料。

  如有其他相关问题,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查询当地咨询服务热线,及时得到解答。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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