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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八项工作机制 推动应急救援协调联动

作者:胡婷婷发布时间:2024-09-23 08:21

为建立指挥顺畅、协同高效、力量统筹、保障有力的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统一协调、优势互补,平时互动、战时联动,队伍共建、科学调度,信息共享、高效协同”的大应急、大救援格局,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建立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一、应急指挥协同协调机制

一般灾害事故由属地政府负责响应救援,较大及以上灾害事故统筹协调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灾,市应急管理局对所属应急救援力量和其他配属力量实施统一协调指挥,分域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灾情灾势通报通告机制

发生较大及以上灾害事故时,市应急管理局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专业社会救援队伍通报突发灾害事故基本情况,应急救援力量应反馈遂行任务情况。根据预警预报信息,灾害事故发生前,应急救援力量可提早在险情要段预置救援力量和装备器材。

三、常态业务联动联络机制

为确保应急救援行动指挥顺畅、出动迅速、救援高效,成立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小组,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应急救援工作联席会议,遇有重大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各应急救援力量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业务对接联系。

四、驻军力量提报提请机制

当发生较大及以上灾害事故时,经市政府或各专项指挥部综合研判,确需驻军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根据任务类型、灾害事故特点采取电话提报方式向驻军力量提出兵力增援需求,待灾情解除后文电补报,确保用兵及时高效、合规合法。

五、信息平台共建共享机制

相互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平台数据资源共享机制,把相互隔离的各项应急数据资源有效整合,分步建设数据支撑平台,积极推进指挥调度“一张网”建设,实现互联互通、同步感知、同步共享、统一分析、综合研判的大数据平台,增强横向同频并联,优化信息资源。

六、信息报送互通互商机制

坚持依法依规、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及时准确的原则,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做到“首报要快、核报要实、续报要准、终报要全”,信息报送应与灾害事故处置同步推进。

七、应急力量联演联训机制

每年开展一至两次联合演练,采取统一组织、分段作业、桌面推演等方式,磨合军地联合、指挥联动、队伍联训、装备联保等机制,不断优化协同流程,确保突发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时能够协调统一、步调一致。

八、装备器材调配调用机制

各应急救援力量在执行应急救援任务、开展训练演练、组织能力提升培训过程中,要实现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共享共用、互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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