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落实《关于强化“五个拓展”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卫基层卫生发〔2022〕3号)精神,按照国家医保局的工作部署,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决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规范(2017版)》综合医疗服务类内新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项目,项目编码:005303000010000-150500003。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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