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拣拾物品招领处是北京市专门负责失物招领和挂失的政府部门。各公安派出所均可接受群众送交的拣拾物品,且负有受理挂失、协助查找、发还失物的职责任务。
1、当您拾得遗失物时,请及时送交到附近派出所或直接送交北京市公安局拣拾物品招领处;如拣拾物为机密文件、重要图纸、资料、违禁物品、危险物品应立即送交附近派出所。
2、当您发现自己的财物遗失,且查找无果时,可到遗失地点附近的公安派出所进行挂失登记,也可通过北京市公安局网站(gaj.beijing.gov.cn)和热线服务电话(62041111)进行挂失查找。
3、经工作,找到遗失物的,由公安机关核清权属关系无误的,遗失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派出所办理认领手续。如遗失物属于国家机密文件、资料的,须持所在单位或县以上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方可认领。代理他人领取遗失物的,由公安机关核识代领人与失主之间的关系,并负责留存失主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4、公安机关负责将遗失六个月无人认领的遗失物统一上缴北京市财政局。
5、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被盗的请到丢失地派出所报案。
6、北京市公安局拣拾物品招领处服务咨询热线:62041111
办公地址:西城区新康街甲一号楼1-1